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体现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强化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昆山市绩效办牵头制定了《昆山市市级机关部门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共分四章二十条,考核对象为市级机关全体在岗的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由机关各部门单位和第三方调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内部管理、工作考核由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认可度评价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实施,并设定相应分值,力求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
《考核办法》的实施树立了鲜明的“以科学发展论英雄、以服务实绩评优劣”的全员考核导向。通过考核,要在全市机关形成浓郁的奖优罚懒、争先创优的服务氛围。打造“昆山服务”的升级版,增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履责的责任意识。
昆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