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常熟市城镇职工医保与居民基本医保一直处于双轨制管理,由市人社局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市卫生计生委则负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和少儿医保)的管理。存在着城乡居民重复参保、政策不一致等问题,既增加了财政负担,减弱了基金共济作用和抗风险能力,还造成了城乡之间待遇差别。
近日,经常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原由常熟市卫生计生委承担的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正式划交市人社局承担,同时,将承担该项职能的事业单位——常熟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一并划转到市人社局,与常熟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正式开启该市城镇职工医保与居民基本医保的医保并轨模式。下一步,常熟市将重点推进制度整合和资源整合,真正打破城乡界限和居民身份界限,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打造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
常熟市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