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是全省唯一的镇域综合执法试点市。为扎实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市编委办根据常熟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镇域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立足本市实际,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助推综合执法试点改革。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一方面加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在各全市各镇、街道党政办增挂“法制办公室”牌子,提高镇级法制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镇域综合执法试点指导、协调、监督到位。另一方面根据江苏省、苏州市文件精神,在我市7个镇2个街道设置综合执法局,作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下设职能机构,代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一行使行政执法权。
二是建立执法队伍。按照“机构随职能走、编制人员随机构走”的原则,整合原分散于各部门的执法力量,倾斜下放基层,并根据各镇实际需求和执法专业技术要求,合理配置综合执法人员,建立和充实镇域综合执法队伍。同时,启动为期1个月的全市镇域综合执法人员全员大培训,提升队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完善镇域综合执法案件移送、双月定时会商、特殊案件即时会商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化解综合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同时,建立完善执法监管和协作机制、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避免执法缺位和越位,保障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常熟市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