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常熟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常熟市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以下简称《转移目录》)在常熟市主要媒体对外公布,标志着该市政府职能事项向社会转移进入实质性阶段。
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举措。本次职能事项转移工作,按照《常熟市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的“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强化预算、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培育市场、完善机制,加强监管、注重绩效”原则,通过多部门梳理调研、科学界定、听取意见、政府审议的方法,最终形成转移职能目录总计100项,其中:共性项目9项,涉及全市各个部门;个性项目91项,涉及民政、教育、卫生、人社、环保、交运、经信、农委、水利、安监、规划、财政等17个部门。转移的项目涉及社会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共教育体育、公共文化、劳动就业、人才培养、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三农服务、社会事务和行政履职辅助管理等多个领域。
该市在制定《转移目录》时充分考虑机构改革“控人控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原则上不再增设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现由“养人”向“养事”转变,防止部门一边花钱购买服务、一边通过财政拨款养人养事“两头占”的现象发生。
常熟市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