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和中央编办《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工作方案》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年报公示工作,高新区区于今年统一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新版证书删除“年度报告标记”字样,体现了事业单位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的改革内容;将原有的“12位法人证书编号”改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之前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质监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和人民银行核发的机构信用代码证。新版证书还可以依靠二维码进行防伪查询,扫描二维码即可链接到管理机关门户网站进行真伪对比。
高新区(虎丘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