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
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1月4日上午,市编办主任王新华主持召开全办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部署落实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王主任传达了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要求,并就贯彻落提出四点要求: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在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姑苏区(保护区)稳妥推进集中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做强经济发达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局“两个前台”。在现有基础上再研究取消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完善清单管理。按照省有关要求推动多图联审、多评合一等试点工作。规范中介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构建联合审批平台、深化价格体制监管、逐步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继续治理“一长四多”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研究市级政府组织机构调整完善方案,深化大部门制改革。深化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工作。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中介服务事业单位与审批部门脱钩。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启动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配合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等工作。完善实施昆山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市级机关绩效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力度,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用编需求。持续开展控编减编专项督查,确保 2017年底实现以省编办明确的 2012 年我市行政、事业编制数为基数只减不增。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发挥“三责联审”检查约束机制作用,抓好督查整改,探索完善开发区“区政合一”管理体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将专家参与、第三方网络测评、领导评鉴、社会公众评价、第三方评估与部门绩效考核有机统一,形成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机构编制工作、财政资源配置等相结合的结果运用机制,促进机关工作重心定位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上来,持续提升机关效能。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与工作职责任务相适应的精干高效机构编制队伍。加强作风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综合处(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