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神,清理整顿“奇葩”证明,提升便民服务能力,作为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公安改革四个综合试点城市之一,今年8月,我市开展了全面清理规范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工作。
经过2轮摸底调查,我市共收集520项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归并为三大类106种。对照5条初步保留依据和6条初步清理依据逐项梳理后,三类证明中,10种“公安机关需要外单位提供证明”拟全部取消,24种“公安机关内部需要提供证明”拟全部取消,72种“公安机关对外出具证明”拟取消其中56种,削减率达85%。
为确保规范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专项清理工作落到实处,苏州市公安机关一方面将对相关工作进行全程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将全面加快对内部信息系统进行改造提升,通过消除壁垒,共享信息,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为基层、为群众减负,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推进简政放权。
市编委办审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