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昆山市加大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倾斜力度,在全部10个区镇均成立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域基层一线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配置。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于正股级),经费渠道为区镇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为:依法履行本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核定编制分别为: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玉山镇)各15名,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桥镇)、周市、巴城、陆家、千灯镇各10名,淀山湖、锦溪、周庄镇各6名,均由区镇内部调剂解决。
昆山市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