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区编委办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工作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谋划,结合我区实际,以各项扎实的举措,抓好《意见》明确要求的机构编制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强化古城保护意识,组织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学习《意见》的具体内容,尤其是涉及需编委办负责落实的事项内容,进一步明确在古城保护管理工作中肩负的职责使命及任务。
二是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参加由区政府领导召集的古城保护和管理工作专题座谈会,对完善古城保护管理机制体制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围绕完善历史文化名城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古城行政综合执法试点,积极加强与市编委办的请示沟通,及时报区编委同意并上报关于增挂古城保护办公室牌子及内设机构调整的请示,提出了有关在古城范围内实行古城行政综合执法的建议及设想,在上级指导下,全力以赴履职尽责,努力为完善古城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姑苏区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