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级事业单位“三定”工作全面启动
——率先探索建立事业单位职能事项目录
近日,苏州市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全面梳理市级事业单位职能事项做好“三定”工作的通知》(苏委办发〔2015〕40号),全面启动市级事业单位“三定”工作,把探索建立事业单位职能事项目录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
去年,市政府职能转变文件明确提出梳理事业单位职权事项,逐步建立事业单位职能事项目录,市委也把此项工作作为“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本次“三定”主要围绕三项目标展开:一是全面梳理职能,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职能及对应的工作事项进行界定和分类,明确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二是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把职能管理与编制调整有机衔接,明确机构编制部门可根据职责增减和自然减员主动调整编制使用。三是通过职能梳理,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功能整合、探索综合执法、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及完善监督考核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今后,机构编制部门将依托目录,对事业单位职能事项进行结构化管理,实现职能管理的精细化、编制使用的合理化和监督考核的科学化。
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