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一着不让抓好年度机构编制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年初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要求,以及编委确定的2015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一着不让地抓好年度各项工作的落实。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区政合一”探索实践以及绩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当前,重点要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省要求,切实把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在4月底前做到“六个到位”,即领导班子到位、人员划转到位、财政体制划转到位、“三定”规定落实到位、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组建到位、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到位。
二要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从严管理的力度。要严格按照中央、省“严控机构编制”的规定办事,转变工作思路,努力把管理的重点集中到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上来。市编委办要按照省要求抓紧拟订上报控编减编方案。在市级政府部门行政编制统一精简10%、市属事业单位空编集中收回90%的基础上,切实抓好统筹管理使用,坚决守住机构编制的“红线”和“底线”。下一步要重点研究如何加强和充实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和基层一线的人员力量,确保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三要不断探索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举措。苏州要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征程中当好先行军,必须担负起率先、探路的历史重任,机构编制工作也不例外。要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在中央、省顶层设计的大框架下,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好传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制度创新,在改革深化过程中,不断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组织实施好事业单位职能梳理和“三定”工作,提升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实际需要,积极研究探索推进古城行政综合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梳理研究市与县、市与区的职责权限,推行属地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推动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权力下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

市编委办综合处(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