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5张清单 深化5项改革 建立5项机制
常熟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去年以来,常熟市审改办深入贯彻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凝聚改革共识,着力推进“放、减、转、免”,加大清理力度,规范审批事项,精简行政审批事项88项,精简27.3%,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公布了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在苏州市首推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联联合审图,优化简化市本级权限内的前置审批评估项目,涉民事项即办件比例由26%提高到47%。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完善机制、统筹套配”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基层、服务项目、规范市场、便民利民”为主线,坚持市场导向、问题导向、法治导向、服务导向,抓住清理、精简、下放、规范、严控、监管“六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以“健全5张清单、深化5项改革、建立5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一、在健全“五张清单”上下功夫,推进权力规范化透明化
按照“清权确权、减权放权、晒权制权”的思路,进一步健全“五张清单”。一是完善政府权力清单。梳理政府各部门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进行清理,对能减能放的坚决减放,对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的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责任分工,厘清权力边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二是完善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按照上级要求重点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大幅减少和简化前置性审批,着力清理各类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做到可以精简的坚决精简,可以取消的坚决取消,凡有利于基层发展、服务、管理的坚决下放。同时,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三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上级补助、本级预算安排和具体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动态调整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推进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并逐步从事前申请转变为事中、事后奖励。改革财政性资金对竞争性领域的支持方式,逐步减少、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无偿支持政策。四是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结合省、苏州市清理、取消收费项目情况,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按照收费项目最少、标准最低的要求,继续取消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完善收费公示、听证制度,严格征收管理,做好收费目录动态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确保“目录之外无收费”。五是探索建立投资审批“负面清单”。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和广东、浙江等先进地区的做法,运用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理念和模式,在不突破上级有关部门现有清单框架基础上,突出“限制类”和“禁止类”,结合常熟山水生态实际,做好市级层面总体设计,简化程序、时限和条件,制定具有常熟特色的投资“负面清单”。
二、在深化“五项改革”上下功夫,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努力在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改革。坚持“放、管结合”,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镇(街道)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加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能力建设,理顺机构及人员编制关系,充实加强和整合相关执法力量,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加快形成我市统筹协调、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综合执法、有效监督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三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推进行业性社会团体在主管关系、职责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群工作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实行“五个分离”,稳妥推进“一业多会”试点,实行工商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制度。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及工商联等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联系机制,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制度体系和综合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现代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四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改革。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部分职能,出台由社会承接政府职能事项目录和对接目录。开展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改革试点,推进“政社互动”试点。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目录,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深化政府绩效管理改革。建立机关绩效管理基本制度和工作体系,有序组织公众参与评价,探索第三方评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导向和激励功能。
三、在“建立五项机制”上下功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长效机制,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建立阳光运行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现市镇两级行政机关、所有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监控的网上“三个全覆盖”,加快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各部门核心业务工作、与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与行政绩效管理“三个融合”。健全政府法制监督应用平台,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订出台《常熟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把好“设置关、调整关、实施关”,做好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实行“目录之外无审批”。紧扣投资建设项目和民生服务领域,按照“协同办理、信息共享、压缩时限”原则,进一步推行流程再造、拓展并联审批范围,完善模拟审批和规划方案联合审查、施工图联合审图,简化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三是建立标准规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受理部门、提交材料清单、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核标准、收费项目等,让公众在办理审批事项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完善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实时评价制。制订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管理的意见,对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打破区域、部门和行业垄断。四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履行行政审批服务和监管责任的情况纳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效能考核范围,以绩效评估评价监管和提升行政审批质量;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方法和渠道,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改革的成效进行独立评价,形成审批部门自评、第三方机构测评、领导小组考评的综合考评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关改革措施及时适当调整,提升审改工作的整体协同效应。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围绕推动责任落实、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责任追究体系,制订出台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控,防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处理和问责。
(常熟市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