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委办印发《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之后,各市(县)、区创新举措,同步推进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高新区编委办制定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时间、程序、方式等要求,采用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全程的指导和服务,规范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积极探索在权益保护、信用评价、失信惩戒等方面,发挥社会舆论、网络、媒体的监督约束作用,建立公民、其它法人和社会组织对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和提供公益服务的评价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昆山市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昆编办〔2014〕24号),要求全市事业单位自2015年起通过网站公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截至1月15日,已经上报且经昆山市编委办公示形式审核的事业单位达106家,其中97家经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保密审查,对2014年度登记情况、履职情况、奖惩情况、捐赠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确认,同意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落实社会公众知情权,强化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
市编委办综合处(信息处)、昆山市编委办、 高新区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