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主任指出,当前机构编制部门要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际出发,立足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的形势任务要求,以法治精神为引领,积极构建全面推行绩效管理、落实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从严机构编制管理、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任务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加强对体制调整机构组建和职能整合部门改革情况的指导、督促和调研评估,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政府向社会转移事项的跟踪、评估和监管,确保转移事项能有效实施。
二是全面推行机关绩效管理。抓紧研究制订《苏州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实施意见》,构建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三是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把不该有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下放到位。着力研究制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办法,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按照严守机构设置限额不突破、行政事业编制总额不突破、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三条红线”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审批运行程序,落实机构编制数据月报制度,切实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
五是不断深化行政体制各项改革试点。稳步、审慎推动常熟虞山镇等“城关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围绕赋予发达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权限,研究制订完善深化改革的措施。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梳理事业单位职能、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完成重新编制“三定”工作,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属性。
(市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