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张家港市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张家港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张政发〔2014〕84号),正式向社会公布该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清单明确张家港市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9项(市级部门230项,垂直部门49项),取消、暂停行政审批事项49项。与该市去年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清单相比,一是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二是行政审批事项比去年公布的434项减少了155项,缩减比例达35.7%,符合上级政府提出的行政审批项目减少1/3的要求。
(张家港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