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今年7月份,市政府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府2014[114]号),首批取消了“事业单位年检”这一审批事项。为切实转变职能,12月初,市编委办印发《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编办通2014[33]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变年检为年度报告备案公示。从2015年开始,取消我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事业单位为公示主体的年度报告备案公示制度,事业单位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备案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将统一延长至5年。
二、变验资登记为确认登记。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具体操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的事业单位,其开办资金由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验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创新制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建立长效的投诉举报、专项检查、抽查及实地核查机制;逐步健全登记管理信用记录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探索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