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吴江区政府向社会公布首批取消37项行政审批事项,这是吴江区这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今年3月以来,由吴江区编委办牵头,会同法制办、发改委、行政服务局组成审核小组,立足“目录之外无审批”的原则,对39个部门报送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逐条审核,经过了4-5轮的反复沟通商量,摸底核实了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底数。在此基础上,对照国家、省、市取消、下放事项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审核小组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别等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协商,研究拟订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首批取消的37项事项中,行政许可事项22项,非许可审批事项15项,涉及到教育、科技、民政、住建、水利、文广、体育、税务等14个部门。主要包括四类情况:一是国家、省、市取消的事项,区一级相应取消;二是部门提出取消且取消后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审批事项;三是审批依据效力不够的审批事项;四是可合并的审批事项。
下阶段,吴江区各部门将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不得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不得变相审批。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按照本轮审改的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内还要继续分批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年底前公布区一级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吴江区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