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石泰峰主持召开十一届市委第94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编委办王新华主任关于《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汇报。
在会上,石书记就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容和要求。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的以“517”为龙头全面深化改革的措施。除了投资审批“负面清单”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市编委办、法制办、商务局、财政局等几家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
二是政府机构个数要严格控制在规定限额之内。坚决落实市、县两级政府改革有关机构个数的限额要求,通过撤销、整合、调整等方式,消化省垂直管理部门下放客观增加的机构个数,确保政府机构个数的限额不突破。
三是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根“红线”不能碰。认真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提出的“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各级党政机关人员配备不突破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等刚性要求,坚决守住机构编制管理的“红线”。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创新管理,完善机制,细化措施,提高效率,坚决把控编减编任务落实好,不能讨价还价。
四是切实抓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抓紧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将我市机构改革方案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待省委、省政府批准改革《方案》后,要把这个《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编委办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按规定程序抓好组织实施。改革所涉及到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的改革方案,细化措施,稳妥推进。改革涉及的人员编制、经费划转等工作,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石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市编委办综合处(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