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推动市级机关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7月25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2014年度市级机关部门作风效能大家评综合评价细则》和《2014年参加作风效能考评重点处室名单》,明确了2014年度市级机关和40个重点处室作风效能建设考核要求和评价标准。
2013年11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随后印发《关于加强机关绩效管理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绩效管理的精神,又要保持我市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的延续性,避免多头评估、重复考评,今年2月17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市级机关作风效能考核工作职能由市纪委(监察局)移交市编办承担。市编办积极主动与市纪委(监察局)和省绩效办对接,认真做好效能考核的承接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2014年度市级机关部门作风效能大家评综合评价细则》,经市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2014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定后,由市委办、市府办印发。
《评价细则》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对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了调整完善,将全面深化改革、舆情引导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另外,市绩效管理办公室还调整了参加作风效能考评的部分市级机关重点处室名单。
根据市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2014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的决定,今年我市仍按《评价细则》进行作风效能建设考核,明年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发【2014】14号)的精神,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
(市编办督查处(机关绩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