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家港市通过探索建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党委政府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党政机关工作效能。
成立专门机构。2012年,张家港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绩效管理委员会,由市委书记担任主任,市长担任第一副主任,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各区镇、部门均明确专门的督查业务归口科室,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
出台制度规定。制定出台《全市各类工作检查、评比、考核项目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意见》和《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内部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3个基础性文件,对绩效管理各方面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出台《市级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区镇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认定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度监测办法》4个具体操作办法,对区镇和市级机关两级组织绩效考核细化明确。
建立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一系列相互衔接、彼此联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一是目标时序化分解机制。年初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对“市下达目标”和“单位自定目标”进行时序化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二是进度动态监测机制。通过指标数据监测点对主要指标任务的时序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形成《绩效评估报告》予以通报。三是督查督办机制。对重要任务开展专项督查,针对推进滞后、成效不佳的指标项,下发《绩效督查建议书》,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通过“二次督办”,明确专人跟踪会办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形成《专题督办情况》报市领导。四是权威发布通报机制。通过《绩效评估报告》形式,将《主要目标任务动态分析》、《专题督办情况》等内容进行权威发布、公开通报。通过《绩效比拼动态》,集中展示各区镇、各部门推进年度重点、特色亮点工作进展情况。
构建二类考核体系。一是突出高效履职考评市级机关(单位)。市级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内容主要包括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满意度目标和创新创优目标,并通过实绩评估方法来考核计分。二是突出科学发展区考评镇绩效。区镇年度绩效考核分为千分制考核和重大工作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生态文明、民生福祉、保障性工作、群众幸福感等六个方面以及各区镇2013-2015年重大工作目标任务每年度完成情况,要采取“推进度”、“完成度”、“贡献度”和“群众幸福感调查”等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考核计分。
注重奖优罚劣。根据市级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综合得分排名,按“优秀”、“良好”、“达标”、“诫勉”四个档次逐一确定档次,并分类评出“突出贡献奖”、“综合贡献奖”、“优胜贡献奖”、“服务地方奖”、“机关服务品牌”单位和“机关服务标兵”等奖项,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由市分管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考评。明确区镇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定区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评选文明区镇标兵和核定绩效奖励的直接依据。
(张家港市编办、张家港市绩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