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实施办法(试行)》以及2014年度工作计划,经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于6月25日起对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市委党校、张家港日报社、市供销合作总社、大新镇主要领导开展选人用人、机构编制和经济责任审核,其中市委党校为离任审计,其余均为任中审计。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今年“三责联审”工作不再专门召开进点会议,联审工作组直接送达文件,传达有关精神,指导具体工作,以带头响应上级精简会议要求,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务实作风。
(张家港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