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第一批取消、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表明我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首批取消、下放的45项事项中,行政许可事项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3项,涉及到教育、公安、人社、住建、市容市政管理、体育、税务、工商等23个部门。主要包括两类情况:一类是国家、省明确取消下放的事项,我市相应取消、下放,共24项,其中取消22项,下放2项。一类是我市各部门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取消、下放的事项,共21项,其中取消12项,下放9项。
会议明确,原实施审批的部门要制定行政审批取消、下放后的监管方案和措施,防止因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而造成管理真空。会议还要求,年内再分两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争提前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的目标,并在年底公布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汇总清单。
(市编办体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