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作为省内三个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之一,自2012年10月开始实质性运转以来,在上级的精心指导下,按照时序进度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行政效率提高。新体制运行以来,直接产生了承诺期限缩短、办理时限缩短、审批等待时间缩短等积极的直接效应,行政效率显著提高,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如环保部门的跨省危废转移变三级审批为昆山初审、省厅审批两级审批,为企业节约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企业的危废昆山境内转移,在接受苏州授权的同时,简化审批流程,变后台大流程为窗口小流程,把原来苏州、昆山两地办理15个工作日,缩减为4天,效率提升了73.3%。
二是信息传递迅速。新体制运行以来,省级部门在公文印发、信息传送等方面,直接对接各部门。各部门直接与省级部门沟通,直接参加省级相关会议,获取信息的渠道相应拓宽,信息量更大、信息传递更快速,有利于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队伍素质提升。“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中的很多权限,不再只是汇集资料或初审,而是需要现场踏勘、检验检测、复核把关等,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素质、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体制,各部门积极应对,相关工作人员在上级指导下,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显著提升。
(昆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