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家港市凤凰镇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从“规范制度建设、规范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规范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深入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一支“善于执法、敢于执法、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奠定艰实基础。近期被苏州市政府确定为2014—2015年苏州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第一,规范制度建设。一是规范岗位职责。细化综合执法局法制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岗位职责,以职定责,以岗定人,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范围、职责权限,细化量化到每个岗位,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二是规范工作制度。通过形成系统的制度体系,促进执法工作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有据可查、有章可循,达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的目标。三是规范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考核考评机制,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导向和监督功能,提升执法效率,改善执法水平。
第二,规范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培训。不断深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把尊重法律、依法办事、忠于职守作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底线。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利用周末大学堂,组织法律法规、业务技能专题培训班,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学习心得交流,真正把培训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三是抓好仪表仪容的培训。按照准军事化管理要求,强化体能、行为举止的训练,积极提升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树立综合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规范执法程序。一是规范各类案件受理、处置的有效程序。全面完善各类案件自发现受理、调查取证、整改复核、处理执行等各环节操作流程。二是执行宽严相济政策,推行柔性执法。改善执法态度,提升执法艺术,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杜绝综合执法的随意性,增强案件处置的公平、公正,做到执法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三是健全案件审核机制。明确案件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的责任,建立案件审核不同意见备案制度以及疑难案件会审制度,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实施会议讨论、民主决策。
第四,规范保障体系。一是实施智能化网上运作。拓展网上审批,简化案件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实行网上监督机制,完善执法内部监督体系,依托数字化指挥中心,实现备案管理、监督运行;开拓网上案件受理,实现网上办案单轨制。二是完善综合执法监督机制。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执法过程中随意执法、滥用执法权以及执法不作为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还将启动第三方动态化评价监督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回访等多种活动,促使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行使。三是强化执法装备器材维护管理。统一标识,建立设施装备、器材专人负责制,明确具体使用规定。
(市编办体改处、张家港市编办、凤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