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腊军主持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他强调: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李省长的批示和阎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抓好新一年工作。要始终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来谋划来实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发展。全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刚刚完成,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保持全市机构和编制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和纠正对机构编制管理的一些片面认识。不能简单地认为增加职能就必须增设机构或增加编制、加强管理力度就需要把机构升格或增加领导职数等等。事实上,好多事情都需要思路创新、工作创新才能解决根本问题。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地从本部门本系统做起,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把今年的机构编制工作做好。
二要明确任务,把握重点。今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任务很重。事业单位分类将全面推开,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全面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同时,今年是实行新的编委会工作规则和审批管理权限的第一年,许多工作需要磨合、探索、创新。希望各级各部门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和程序管理使用编制,使用空编前必须向同级编制部门履行申报手续,以加强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和科学管理。
三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到位。要坚持把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禁各级各部门自定机构类别、越权审批机构、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严禁擅自改变编制的使用范围,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和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特别是严禁借换届之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好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